泰州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位于江苏中部,长江下游北岸,总面积5793平方公里,其中市区面积428平方公里。人口:全市总人口497万,其中市区人口60万。区划:辖海陵、高港两个区和兴化、靖江、泰兴、姜堰四个县级市。气候宜人、物产丰富,境属北亚热带南部湿润气候区。年平均气温15.3℃,1月和7月的平均气温分别为2.8℃和27.7℃,极端最低气温和最高气温分别为一11.56℃和37,9℃。年平均降水量为1055毫米,一日最大降水量为229.6毫米,年最小降水619毫米。年平均霜期135天。泰州是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具有2100多年的历史,深厚的文化积淀,使泰州素有“汉唐古郡”,“淮海名区”之称。元末明初文学家施耐庵、清代艺术家郑板桥、评话宗师柳敬亭以及现代京剧艺术大师梅兰芳等是泰州历史文化名人中的杰出代表。千年古刹光孝寺、日涉园、安定书院、施耐庵陵园、郑板桥故居、梅兰芳公园、李家花园船厅等人文景观是泰州历史文化的瑰宝。曾经是我国最大的空调生产基地、全国工业企业综合评价最优500强中居第五位的春兰集团,是我国民族工业的骄傲,更是泰州人的自豪。观光旅游:光孝律寺梅兰芳公园溱潼会船郑板桥故居、纪念馆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诞生地